鲁网8月29日讯9月将至,一批关于社保、个人养老金等相关新规将要施行,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个人养老金新增三种领取情形,申请渠道更加多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发布的《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新增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的3种情形:一是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是申请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三是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个人养老金领取新规出台:六种情形可领取,惠及中老年群体】
不缴社保约定无效,竞业限制超过合理比例部分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共21条,针对竞业限制、混同用工、社会保险纠纷等社会关切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依法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劳动者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该约定或承诺无效;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外,针对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解释二》指出,若劳动者未知悉或未接触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则竞业限制条款不生效;对于属于竞业限制范围的劳动者,如条款约定的范围、地域、期限等内容超出合理限度,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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